商会第一届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商会第一届第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会议日期2020427           

会议时间15:30-17:00

会议主持:陈益虹  

会议记录:舒晓晓

会议地点副会长唐潜企业会议室

参会人员:商会会长、监事、副会长、理事、单位会员、会员

会议主题:商会第一届第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内容

一、全体起立,奏唱了商会会歌

二、陈发勇秘书长对商会疫情期间工作、财务开支情况和下一步商会工作计划向大会做了汇报,获得与会成员的一致通过。

三、陈益虹会长代表商会副会长团队全体会员致以疫情后的关心和慰问,感谢全体会员积极配合响应党中央攻克疫情的各项指示,踊跃支持武汉和孝感,为之捐款捐物,并在商会内相互支持奋战难关,并倡议会员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按抗疫复工流程严格规范复工,促进经济发展回春

四、陈益虹会长指示商会要规范办会,组织大会选举了冉平担任商会监事职务,监督商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宣读学习了民政局最新章程规范建设范本,经大会审核通过后同意按民政局最新章程范本要求对本商会章程进行修改完善,详情如下:

、增设商会监事一职和“监事行使职权”章节的内容,具体表述为:

1、在章程第十七条第二项、中增加“监事”内容;

2、增设第二十三条 本商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

涉及换届选举工作应由理事会负责,并应成立由上届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增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修改第三十一条,具体表述如下:

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卸任或被罢免的会长,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及其相关职权,应当及时增补会长,并于该会长卸任或被罢免后的2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设监事一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本会的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条   本商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并对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事项提出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执行秘书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执行秘书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执行秘书、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七)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八)监事发现本会开展活动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或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根据民政局最新章程“党建工作”范本,修改完善本商会章程中“党建工作”章节内容,具体表述如下: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党员人数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申请设立党的组织。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实行党组织负责人与管理层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本组织党组织要对本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主要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确保本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成立(换届)选举负责人前,应按规定将负责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本组织变更、终止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实现本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同步调整。

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负责人应主动支持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并将上级补助党组织的工作活动经费及返还党费全额用于党建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商会支持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加强意识形态等领域风险防控,避免重大风险发生。

(三)、因本商会会员数量未到达设立常务副会长职位标准,故删除原章程含有“常务副会长”职位表述的各项章节。

(四)、因本商会未设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故删除原章程含有“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表述的各项章节。

(五)、根据民政局最新章程规范范本,就本章程的各项表述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详情见最新章程。

五、会议最后,商会考虑本年度各行各业受疫情影响,多数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由会长陈益虹代表商会副会长团队宣读本年度会费减费收取标准提案交大会研究审核,经大会研究审核通过了2020年度减费收取会费提案,2020年减费收取标准如下:

1、会长15000元/年

2、副理事长2500元/年

3、理事1500元/年

4、单位会员500元/年

 

本次会议在与会成员的大力支持下,高效落幕。      

 

  重庆市渝中区四川商会秘书处           2020428